高新技术企业将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认定,并在“一网通办”(http://zwdt)注册。.sh.gov.cn)进行网上提交材料、企业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专家在线评审、审批公示和提交书面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将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认定,并在“一网通办”(http://zwdt)注册。.sh.gov.cn)进行网上提交材料、企业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专家在线评审、审批公示和提交书面材料。
1.公司的自我评估:公司将根据上述的认可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登记:接受自我评估的企业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1)2008年以来未注册的企业应登录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按要求填写 "企业注册表 "并在线提交。
(2)从2008年起,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 "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在上海的 "一网通办 "平台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变更名称的,应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 "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市认定局受理申请并同步数据后,方可再次参加认定。
3、电子版材料提交: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人应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申请表:进入上海 "一网通 "平台(http://zwdt.sh.gov.cn)"各部门"->"上海市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时办理"->"认定",使用 "企业一卡通USB密钥"。"(U盘中的数据必须是最新的)登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4、受理及审核
申请人在网上正式提交申请后,区科学委员会可以批准该申请。在核实并确认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后,完成网上审定;区科委在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领导小组批准后,接收申请材料,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按技术领域分类,并安排相关专家进行网上评审。
5、认定报备
同行评审结束后,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同行评审组的意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必要时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出初步评估,区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领导小组将评审意见转报市鉴定办备案,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单位,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公示后转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公示公告
认证和通报的企业名单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管理组发文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此后对通过认定的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和市财税局的印章)。经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批准,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 "上海科技 "网站发布。批准的企业名单在 "上海科技网 "和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 "上公布。
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应以实际名义,向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管理小组书面提交审核意见,由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管理小组和市认定局共同组织审核处理。
7、线下提交书面材料
在批准的业务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请附HTI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电子版与书面版相同),将完整的书面申请提交给区服务中心。
8、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认定机构会同审核机构对一定比例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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